从新生儿到老年人,从户籍人口到外来务工人员,不同身份的各类居民在铁岭市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铁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70余万人参加城镇医保
随着铁岭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逐步开展,更多的市民被纳入到了医保范围,截至目前,参保人数已达到70多万人,位于全省中上游水平。
外地人在铁也可参保
不仅铁岭市的城镇居民可以享受城镇医保,外来的务工人员也可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在铁岭市参加城镇医保。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上月工资总额7%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月工资收入2%的比例缴纳,参保人员拥有独立的个人账户。
新生儿取得户籍后可参保
新生儿在取得铁岭市城镇户籍后,即可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新生儿一寸彩照一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从参保登记时间算起满30天后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40元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20元。如是享受低保待遇或重度残疾的新生儿,持低保证或残疾证明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即每人每年缴费40元。
参保的新生儿可享受住院治疗、门诊大病、门诊统筹等多项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照就诊的医院等级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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